什麼是弱視?


弱視是常見的兒童眼病,學齡前及學齡兒童的患病率約1.5-3%,如果黃金時間沒有治療,就影響終生。

弱視之傳統定義,為眼本身無器質性改變,眼底所見亦正常, 而其視力減低,通常矯正視力在0.8以下者。因為其視力減低與病 變不相符合,因此乃是以功能性為主要依據。

臨床上,按程度分為:輕度弱視0.8-0.6,中度弱視0.5- 0.2,重度弱視≦0.1。

有研究發現猴子、貓等生物出生後的前幾個月,若遮蓋一眼,就會造成視 覺細胞的減少或消失。因此知道,弱視的發生,是在視覺發育的早期,因為雙眼視刺激的輸入失去平衡的結果, 佔優勢的就成為優勢眼,劣勢的成為弱視眼。依此,弱視的原因可分四種:斜視性、不等視性、等視性非正視眼性、及視覺剝奪性弱視

弱視不僅僅是在於中心視力低下,更重要的是雙眼視功能的障礙, 包括形覺、色覺、光覺、同時知覺、融像、立體視的障礙。 但臨床上,以兩眼矯正視力的差異,兩眼矯正視力相差兩行者, 即可診斷為弱視。

此外,弱視眼本身並非完全無器質性改變,在屈光不正性弱視中, 就有眼軸過長或過短、角膜曲率改變、晶狀體折光率及形態改變; 在形覺剝奪性弱視中,許多形覺阻斷因素也是,如白內障、 角膜白斑等。

但是,嬰幼兒的視覺發育有一漸進過程,故不能將發育中的視力低下當作弱視。